
規格型號NPZM-20、NPZM-200、NPZM-160、NPZM-15、NPZM-60、NPZM-50、NPZM-100、NPZM-10、NPZM-30、NPZM-45、NPZM-40、NPZM-80、NPZM-120、NPZM-150、NPZM-250、NPZM-300
(1)智能照明穩壓調控裝置采用“IGBT+補償變壓器”方式,通過PWM脈寬調制進行穩壓、調壓技術。通過由“IGBT整流器+IGBT逆變器+輸出濾波器”組成的四象限能量變換器將節省的電能反送回電網。
(2)三相獨立分調:輸出電壓不平衡度小于1%;高速反應:穩壓反應速度為40毫秒以內,對任何電腦自動化、設備及儀器,不產生電壓變化影響。
(3)高精度:穩壓精度為±1%。整機無觸點、抗干擾、免維護;無機械故障和碳刷磨損;人性化人機操作界面,采用大屏幕LCD液晶動態顯示,可隨時了解系統的工作電壓、工作電流、工作狀態等信息。
(4)智能照明調控裝置的輸出回路應將室內照明和室外照明分開控制,室內照明回路應不受“時控”和“光控”方式影響,能持續輸出滿足室內照明穩壓需求。可編程的天文時鐘。
(5)用光電控制作為獨立的對于特定場合的照明時間控制。
(6)所有參數應用面板鍵設定,面板具有電壓、電流、運行狀態顯示功能。
(7)應具有軟啟動、軟過渡功能保證光源不受冷啟動大電流沖擊。
(8)電子穩壓系統應保證負載工作在額定電壓上,即使瞬間的超壓也不會傳輸到負載,即使瞬間的電壓跌落也應不會使燈具熄滅。
(9)應具有完善的再啟輝及自動識別開關燈動作功能。
(10)應具有完善的保護功能;滿足三相100%不平衡負載。
(11)各相均設置靜態旁路,設備應具有完善的短路、過載保護功能,事故狀態下可自動轉換到靜態旁路下工作,且切換時間為零(為了不影響燈具壽命)。
(12)設置維修旁路回路,用于照明控制器檢修時保證供電。
(13)提供事故發生輸出信號接點(繼電器觸點信號)。
(14)效率>97%。
(15)無諧波畸變。
(16)MTBE≧60000小時。
(17)在系統運行速度范圍內任何負載和/或頻率條件下,逆變器應滿足相應規定的聲壓范圍并應小于40分貝。
(18)產品應不向電網注入任何諧波分量,或向電網注入的諧波量應符合GB/T14549-93《電能質量公用電網諧波》中的要求。
(19)能根據需方所在地的經緯度自動計算每天的開關燈時間,并要配備光敏傳感器作為自動補償。
(20)能根據不同的使用場合,設定不同的節能運行時間和節能水平的高低。
(21)智能照明調控裝置有監控單元應提供標準RS485接口及開放式標準Modbus或Profibus DP通訊規約,實現與電氣綜合自動化系統的通訊,能實現遠方控制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