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路燈控制柜控制方式說明
- 路燈控制柜提供4檔位控制模式開關,提供“自動”、“強關”、“強開”、“備用”四個檔位;
1) 通常情況下,控制柜控制模式開關切換到“自動”,路燈控制柜接受區域控制器的自動控制;
2) 在現場維修、應急情況下,切換到“強關”,實現對路燈回路的強制關閉,這時區域控制器的任何開關操作與實際回路開關無關;
3) 現場搶修工作人員,也可在區域控制器故障的情況下,切換到“強開”,執行對路燈的人工強制開啟;這時區域控制器的任何開關操作與實際回路開關無關;
4) 控制模式開關,提供了一個備用控制檔位,可預留該應急其他方式的控制用; - 路燈自動控制:
1) 對于路燈控制狀態切換時,需通過DI檢測交流接觸器的信號反饋以及中間繼電器的信號反饋;
2) 針對不同的控制狀態,應同步與采集到的路燈進出線電參數數據進行復核; - 路燈柜控制指示:
1) 對于控制取電,給出了控制用電源回路有無電指示燈XD0;
2) 路燈控制主交流接觸器開關狀態指示XD1,用于清晰地指示當前的路燈回路的供電狀態; - 針對路燈柜門的開關進行檢測,由于存在前后二扇門,因此,根據門磁開關的特征決定報警的設置方式:
1) 如果門關閉時為常閉,則二個門磁開關進行串聯布設;
2) 如果門關閉時為常開,則二個門磁開關應進行并聯連接;本項目中,門關閉時采用常閉設計,二個門磁開關采用串聯布設。
路燈終端控制器設計要求
- 終端控制器設計具備如下的功能要求:
1) 路燈運行數據監測(電流、電壓、有功功率、功率因數、漏電流監測等運行數據和路燈運行過程中的狀態數據);
2) 路燈按需自主節能控制(開、關、調光、初始調光值)和上級設備或者平臺的應急實時控制(開、關、調光);
3) 路燈桿安全監測(桿電壓動態監測、漏電動態報警和自動切斷供電)
4) 防雷模塊監測(動態監測外部防雷模塊的開關量狀態,失效報警)
5) 路燈漏電監測(動態全實時漏電監測、漏電時自動切斷電源)
6) 現場設備和監測狀態指示(燈具狀態、通信狀態、故障狀態等)
7) 燈具的照度監測功能
8) 提供RS485通用數據接口,可擴展實現BDS/GPS定位功能; - 終端控制器設計具備如下的技術要求:
1) 采用電力線載波通信方式實現與區域控制器的集中器模塊雙向通信;
2) 終端控制器自身功耗小于3W,自身的故障應不影響路燈的正常運行;
3) 終端控制器與路燈區域控制器通信響應時間小于3s。
4) 滿足《新區道路照明設施技術導則》中物聯網設備的技術要求以及上海市《道路照明設施監控系統技術規程》的技術要求。
區域控制器設計要求
- 區域控制器具備如下的功能要求:
1) 采用高性能要求的模塊化方式設計區域控制器:包括內含上傳通信模塊(4G)的主管理器、路燈控制回路的控制
模塊、路燈箱進出線電纜的電參數檢測模塊、實時管理路燈終端控制器的集中器模塊和電纜斷線報警主控模塊等。
各模塊要求能獨立工作,任何一個模塊包括主模塊的故障不影響其他模塊的正常工作;
2) 路燈控制回路的控制模塊要求具備獨立的運行能力,路燈回路控制需通過中間繼電器執行對交流接觸器的控制,
控制反饋時需同時監測中間繼電器和交流接觸器的狀態;具備BDS/GPS校時模塊;回路狀態切換時需主動上報開
關切換事件;出現異常時應主動報警;
3) 路燈箱進出線電纜的電參數檢測模塊具備1進4出三相電電參數的采集能力;
4) 終端控制集中器模塊要求實現對終端控制器的管理,可配置終端控制器的運行參數,實現路燈的節能運行;實現
對路燈運行電參數的采集和狀態分析;實現對路燈的應急實時操作,接受終端控制器的各類事件及報警信息等功能;
5) 電纜斷線報警主控模塊,聯動安裝在路燈供電電纜末端的電纜斷線監測器,實現對電纜24小時全天候的斷線監測,
主控模塊應提供通斷指示燈;
6) 主管理器應具備路燈控制箱門的開閉狀態監測,并主動上報狀態切換事件,支持撤防與布防功能。 - 區域控制器設計具備如下的技術要求:
1) 區域控制器核心模塊負責各模塊(集中器模塊,斷線報警主控模塊,回路控制模塊等)之間的雙向通信,并能主
動向平臺發送各類事件信息;
2) 終端控制器集中模塊采用電力線載波通信方式,支持不少于512臺路燈終端控制器設備的接入;
3) 滿足《新區道路照明設施技術導則》中物聯網設備的技術要求以及上海市《道路照明設施監控系統技術規程》的技術要求。
燈控制柜區域控制器設置要求
- 路燈控制柜內提供獨立的信息化設備區域,用于區域控制器ACU的安裝,物聯網監控設備用電從控制箱進線主回路的隔離開關下端引出,設置獨立的二次設備安全斷路器; 區域控制器中的終端控制集中器模塊直接基于電源供電線路實現電力線載波通信;
- 在控制柜中,提供路燈控制柜內設施與監控設施之間的規范接線界面;路燈控制柜內提供按圖要求的接線端子排,并給出區域控制器與接線端子排對接的定義圖;(詳見下頁的接線端子定義表和區域控制器對接的定義表)
- 工程設計時,應為路燈控制柜提供具備較好移動通信信號的、可固定的位置,設置區域控制器的4G天線。
路燈桿檢修孔內設備安裝技術要求
- 電纜接線端子:采用《道路照明工程建設技術規程》(DG/TJ 08-2214-2016)附錄B-3的標準接線端子,實現路燈供電電纜的桿下連接;其中,對于PE用接線端子應采用3電纜型接線端子,采用粗電線接至燈桿上接地端子座上;每根燈桿應按ABC順序選擇相線和零線的接線端子,接入引出線應牢固地接入設備接線盒內的標準接線排,實現路燈取電;(詳見接線端子大樣圖)
- 多功能接線盒:內含二路帶指示燈的保險熔絲、具備狀態指示的受控10KV 防雷模塊和標準接線排,終端控制器內置安裝; 多功能接線盒內提供標準的接線端子排,用于工程實施時,現場的規范接線,詳細接線規范參見(多功能接線盒接線排規范接線示意圖);
- 終端控制器(TCU):提供運行狀態指示燈,安裝在多功能接線盒內;
- 驅動電源:驅動電源放置在檢修孔內上層角鐵上;
- 照度檢測器:以箱為單位,一個控制箱所管轄的路燈范圍,安裝照度監測裝置,用于監測路燈運行的照度值和光衰變化。(通常情況下,應根據現場情況每隔200米安裝照度檢測器至少一套。)照度檢測器安裝在路燈桿離地2.5m左右位置處,面向路燈周圍的空間,牢固固定,防水等級不低于IP66,并連接到設備接線盒內;接受路燈終端控制器的管理。
- 在每一路燈供電電纜的出線末端燈桿內,需安裝一個路燈電纜斷線報警監測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