潔凈廠房的照明因其特殊性,與常規廠房不同。本文匯總各規范對潔凈廠房照明的要求。
一、相關規范
通用:
1、《工業潔凈室通用規范(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稿于2021年6月4日發布
2、《潔凈廠房設計規范》GB50073-2013
3、《潔凈室施工及驗收規范》GB 50591-2010
醫藥廠房:
4、《醫藥工業潔凈廠房設計標準》GB 50457-2019
5、《醫藥工業潔凈廠房施工與驗收標準(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稿于 2021.11.12日發布
6、《獸藥工業潔凈廠房設計標準》T/CECS 805-2021(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化協會)
電子類:
7、《電子工業潔凈廠房設計規范》GB 50472-2008
8、《鋰離子電池工廠設計標準》GB 51377-2019
食品、生物:
9、《食品工業潔凈用房建筑技術規范》GB 50687-2011
10、《細胞培養潔凈室設計技術規范》GB/T 42398-2023(2023.10.01實施)
二、相關規范的規定
通用:
1、《工業潔凈室通用規范(征求意見稿)》
3.6.1 潔凈室電力負荷應根據用電設施對供電可靠性的要求及中斷供電對人身安全、經濟損失所造成的影響程度進行分級,并應符合下列規定:3 潔凈室應急照明、消防設施、事故排風、有毒有害氣體處理設施的負荷等級不應低于二級。
3.6.2 潔凈室內照明應采用潔凈室專用燈具。潔凈室應設置備用照明,并應滿足所需場所或部位進行必要活動和操作的最低照明要求。
2、《潔凈廠房設計規范》GB50073-2013
9.1.2 凈化空調系統用電負荷、照明負荷應由變電所專線供電。
9.1.4 電源進線應設置切斷裝置,并宜設在潔凈區外便于管理的地點。
9.2.1 潔凈室內照明光源宜采用高效熒光燈。若工藝有特殊要求或照度值達不到設計要求時,可采用其他形式光源。
9.2.2 潔凈室內一般照明燈具應為吸頂明裝。當燈具嵌入頂棚暗裝時,安裝縫隙應有可靠的密封措施。潔凈室應采用潔凈室專用燈具。
9.2.3 無采光窗的潔凈室(區)的生產用房間一般照明的照度標準值宜為200lx~500lx,輔助用房、人員凈化和物料凈化用室、氣閘室、走廊等宜為150lx~300lx。
9.2.4 潔凈室內一般照明的照度均勻度不應小于0.7。
9.2.5 潔凈廠房內備用照明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潔凈廠房內應設置備用照明。
2 備用照明宜作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
3 備用照明應滿足所需場所或部位進行必要活動和操作的最低照度。
9.2.6 潔凈廠房內應設置供人員疏散用的應急照明。在安全出口、疏散口和疏散通道轉角處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的有關規定設置疏散標志。在專用消防口處應設置疏散標志。
9.2.7 潔凈廠房中有爆炸危險的房間的照明燈具和電氣線路的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GB 50058的有關規定。
3、《潔凈室施工及驗收規范》GB 50591-2010
9.3.5 潔凈環境燈具宜為吸頂安裝。吸頂安裝時,所有穿過吊頂的孔眼應用密封膠密封,孔眼結構應能客服密封膠收縮的影響。當為嵌入式安裝時,燈具應與非潔凈環境密封隔離。單向流靜壓箱底面上不得有螺栓、螺桿穿過。
醫藥廠房:
4、《醫藥工業潔凈廠房設計標準》GB 50457-2019
11.2.1 藥品生產區內的照明光源宜采用高效熒光燈。當生產工藝有特殊要求時,也可采用其他光源。
11.2.2 藥品生產區內應選用外部造型簡單、密封良好、表面易于清潔消毒的照明燈具。
11.2.3 醫藥潔凈室內的照明燈具可采用吸頂明裝或嵌入頂棚安裝的方式,燈具與頂棚之間應密封可靠,密封材料應能耐受潔凈室的日常清潔和消毒。燈具的檢修和更換應避免對潔凈室環境造成不利影響。
??? 需設置紫外線消毒燈的房間,其控制開關應設置在房間外。
11.2.4 醫藥潔凈室應根據實際工作的要求設置照明,并應符合本標準第3.2.6條的要求。
11.2.5 醫藥潔凈室主要工作室,一般照明的照度均勻度不應小于0.7。
11.2.6 有爆炸危險的醫藥潔凈室,照明燈具的選用和安裝除滿足潔凈室的要求外,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爆炸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GB 50058的有關規定。
11.2.7 醫藥工業潔凈廠房內應根據需要設置備用照明,并應滿足所需場所或部位活動和操作的最低照明。
11.2.8 醫藥工業潔凈廠房內應設置消防應急照明。在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及轉角處設置的疏散標志,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的有關規定。在消防救援窗處應設置紅色應急照明燈。
11.2.9 醫藥工業潔凈廠房的技術夾層內宜按需要設置檢修照明。
6、《獸藥工業潔凈廠房設計標準》T/CECS 805-2021(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化協會)
額外增加了“需設置紫外線消毒燈的房間,其控制開關應設置在房間外,并應在消毒間外設置消毒警示標志燈”。
電子類:
7、《電子工業潔凈廠房設計規范》GB 50472-2008
12.2.1 潔凈室(區)的主要生產用房間一般照明的照度值宜為300~500lx;輔助工作室、人員凈化和物料凈化用室、氣閘室、走廊等的照度值宜為200~300lx。
12.2.2 對照度有特殊要求的電子產品生產部位應設置局部照明,其照度值應根據生產操作的要求確定。
12.2.3 潔凈廠房備用照明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潔凈室(區)內應設備用照明;
2 備用照明宜作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且不應低于該場所一般照明照度值的20%;
3 備用照明的電源宜由變電所專線供電。
12.2.4 潔凈廠房內應設置供人員疏散用的應急照明,其照度不應低于5.0lx。在安全出入口、疏散通道或疏散通道轉角處應設置疏散標志。在專用消防口應設置紅色應急照明指示燈。
12.2.5 潔凈室(區)內照明光源,宜采用高效熒光燈。對有感光度要求的生產場所,宜采用黃色光源。
12.2.6 潔凈室(區)內一般照明燈具的選擇與布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潔凈室(區)內宜采用吸頂明裝、不易積塵、便于清潔的潔凈燈具;
2 空氣潔凈度等級嚴于或等于5級的潔凈室(區),宜采用淚珠型燈具;
3 當采用嵌入式燈具時,其安裝縫隙應采取密封措施;
4 潔凈室(區)內燈具的布置,不應影響氣流流型,并應與送風口協調布置。
8、《鋰離子電池工廠設計標準》GB 51377-2019
11.2.4 主要工藝生產用房間一般照明的照度值宜為300 lx~500 lx,輔助生產用房間一般照明的照度值宜為100 lx~300 lx。
11.2.5 對照度有特殊要求的生產部位應設置局部照明,其照度值應根據生產操作的要求確定。
11.2.6 潔凈室內應設置備用照明,并宜作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照度不應低于該場所一般照明照度值的20%。
11.2.7 潔凈室內應設置人員疏散用的應急照明,照度值不應低于5 lx。
11.2.8 疏散通道的疏散照明的照度值不應低于0.5 lx。在安全出入口、疏散通道或疏散通道轉角處應設置疏散標志。
11.2.9 電解液儲存區等爆炸性危險環境的電力裝置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爆炸性危險環境的電力裝置設計規范》GB50058的有關規定。
食品、生物:
9、《食品工業潔凈用房建筑技術規范》GB 50687-2011
10、《細胞培養潔凈室設計技術規范》GB/T 42398-2023
三、小結
1、《潔凈廠房設計規范》GB50073-2013可以看成為母規,其他醫藥、電子、食品、生物類的潔凈廠房規范可看成為子規。母規均要遵守,子規有具體適用范圍。《工業潔凈室通用規范(征求意見稿)》因其僅寫強條,故其內容較少。
2、非消防備用照明為必設,一般不低于正常照明照度值的1/10(基本要求),電子類的為20%。
3、非消防備用照明,對于小型潔凈廠房,可考慮采用燈具自帶蓄電池的方案。(規范沒有對蓄電池容量及切換時間有明確要求)
4、非消防備用照明,對于大型潔凈廠房,可采用專用的備用照明配電箱供電;(具體見圖集19D702-7《應急照明設計與安裝》P91~P119)
來源:智能建筑電氣技術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