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按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控制方式分為集中控制型系統和非集中控制型系統。集中控制型系統需要設置應急照明控制器、消防應急燈具有地址編碼并且需要采集正常照明電源信號。非集中控制型系統不需要設置應急照明控制器、消防應急燈具沒有地址編碼,不需要采集正常照明電源信號。
集中控制型系統需要采集正常照明電源信號是依據《技術標準》3. 6. 7條:“在非火災狀態下,任一防火分區、樓層、隧道區間、地鐵站臺和站廳的正常照明電源斷電后,系統的控制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為該區域內設置燈具供配電的集中電源或應急照明配電箱應在主電源供電狀態下,連鎖控制其配接的非持續型照明燈的光源應急點亮、持續型燈具的光源由節電點亮模式轉入應急點亮模式;
2 該區域正常照明電源恢復供電后,集中電源或應急照明配電箱應連鎖控制其配接的燈具的光源恢復原工作狀態。”
也就是說,集中控制型系統除了在火災時工作外,在非火災狀態下,正常照明電源斷電,也需要工作,所以需要采集正常照明電源信號。非集中控制型系統,集中電源和應急照明配電箱主電源均為正常照明電源,火災時正常照明電源均被切除,轉入蓄電池供電,所以不需采用正常照明電源。